阳光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0.99%股票,仍持股40.97%

1月17日,阳光城(000671.SZ)发布公告,近日,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阳光集团”)、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康田实业”)的通知,获悉阳光集团、康田实业因其部分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, 2021年12月7日-12月1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被动减持公司股份4140.38万股,占公司总股本的 0.99%。

截至公告日,阳光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阳光城40.97%的股份。公告称,本次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为阳光集团及一致行动人的被动减持行为,阳光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一直与债权人积极沟通协调,并根据质权人要求,开展债务展期、筹措资金等相关措施减少本次被动减持股票造成的不利影响。

这并不是阳光城控股股东的首次被动减持。2021年12月1日,阳光城发布公告称,因股价波动,导致控股股东部分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,股份被动减持,该被动减持构成短线交易。

具体而言,去年11月1日,阳光集团因其部分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,导致部分账户被动减持2784.43万股,被动减持均价为2.99元/股。

除了被动减持,阳光城控股股东称,因未及时筹措到资金,终止增持公司股份计划。公告显示,1月10日,阳光城召开董事局第三十一次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议案》,关联董事回避表决,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。

按照计划,阳光集团及关联方拟于2020年12月30日起12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不少于阳光城总股本的1%且不超过2%(以增持实施期间的公司总股本计算)。

公告称,在上述增持计划披露后,受地产行业发展情况、金融市场环境等发生较大不利变化的影响,阳光集团同样面临着行业竞争加剧、利润持续承压等挑战。由于阳光集团及关联方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比例较高、融资渠道受限,债务集中到期兑付(部分债务甚至被要求提前偿还)等原因资金净流出规模较大,导致阳光集团及关联方增持公司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筹措到位,无法继续实施增持计划。

2021年,阳光集团及关联方共4次增持阳光城,合计增持2396.21万股,占本文件出具之日总股本的0.58%,增持金额为1.39亿元。

截至发稿,阳光城每股为3.11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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